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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

时间:2021-11-30 22:10:18 规章制度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作考核工作规范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1、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确定调整一次。

2、行为考核标准:

A、执行遵守公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B、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C、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D、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E、其它

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三、考核方法

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二个工作日。

3、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管理层为20%的月工资,市场部为20%的月工资,北京办事处为20%的月工资,其他部门为15%的月工资。其中:

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计算方法:

不同部门的业绩考核额度:A;不同部门的行为考核额度:B;

当月业绩考核指标:C;当月公司营业收入:x;

当月员工行为考核的分数:y;

当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z

z=A*(x/C)+B*y

5、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市场部、北京办事处为当月工资的80%~140%,管理层、其他部门为当月工资的85%~120%。

6、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四、考核程序

1、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行政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

2、行为考核:部门员工的行为考核由部门经理会同业务副总经理进行,部门正副经理的行为考核由管理层进行。

五、考核结果

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

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财务行政部提出。

六、本制度自2019年3月27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