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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历史发展与合同范本

时间:2021-11-30 17:02:41 合同样本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停薪留职,是“中国特色”之一,准确地说,它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包括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一群人,手里端的是摔不破的“铁饭碗”;而当市场经济大潮来临之时,其中一些人辞职下海了,或由于其它原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可由于转型没有完成,计划与市场仍处于交汇期,于是这些人的“铁饭碗”还被保留着,计划与市场两头好处都占着,虽然停了薪水却随时可以“上岸”,重新端起“铁饭碗”。

而现在的情况已大不相同。现在各行各业的“铁饭碗”已被打破,企事业单位用人实行的是合同制,党政机关用人也在逐步推行聘任制,这两项制度意味着,在其岗必获其薪,一个萝卜一个坑;而不在其岗,则不仅要“停薪”,而且要“去职”,没有空余的岗位虚位以待,供“停薪留职”之用。实际上,“停薪留职”使得很多人虽不在某个岗位上工作却长期占着这个岗位,占着人员编制,大有“占着茅坑不拉屎”之嫌,对于那些无岗可上的人显然不公平。在就业压力如此之大,岗位竞争如此激烈的现实情况下,“停薪留职”理应被叫停;在经济体制已逐步从计划过渡到市场的今天,“停薪留职”理应退出历史舞台。

实际上,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的用工制度,从一开始就完全按照市场模式运作,根本没有“停薪留职”之说。而在某些国有企业,“停薪留职”制度目前还保留着,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和党政部门,“停薪留职”现象依然集中。这与这些单位或部门的“铁饭碗”没彻底打破(甚至有的至今没有打破“铁饭碗”)有着直接关系。

从根本上说,“停薪留职”是计划与市场共同产下的一个怪胎,它不仅有违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而且它让一部分人享有了特权,制造了社会不平等。“停薪留职”退出历史舞台是时代所迫,也是大势所趋。

停薪留职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有关文件精神,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下列条款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停薪留职的时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停薪留职期间,乙方保证做到:

1.不享受____________在岗职工的工资及一切福利、社保待遇;

2.不以____________职工身份从事任何活动,不以___名义在外从事经营服务等活动,若因个人经营服务活动或其它种种原因带来的民事、刑事及经济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3.一切言论和行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4.向__缴纳劳保储备金(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____________元,(每月缴费标准为月工资的______%,共计______个月),缴纳人事档案管理费和人员占编费______元,人事档案管理费______元/月,人员占编费______元/月,共计______个月),两项合计______元,签订协议时一次付清。

三、乙方停薪留职期间,甲方保证做到:

1.不给乙方下达工作任务,并保留乙方公职和编制;

2.按规定给乙方调整档案工资,并计算连续工龄;

3.按规定给乙方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手续。

四、乙方停薪留职期间,保证主动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否则,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停薪留职期满,需调出___,或按时回___自找接收单位上岗,不得续办停薪留职手续;如乙方逾期一个月未回__办理任何手续,甲方按规定给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与___解除一切关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