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狠抓业务学习,加强人才培养科内业务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讲课讲学为辅,学习计划由医务部下达,各科主任组织实施,第一季度重点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院感知识,二至四季度重点学习本专业新版本科教材。督办科室:医务部,责任人: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
2、业务大课:本院专家授课,包括外出学习及计划性培训内容等,安排在当月第二个星期四的晚上7点至9点,做好考勤登记,无故不参加者按制度处罚,纳入当月通报。落实科室:医务部。
3、上级专家讲学:春、秋季各一次,时间为4月及9月的20日左右。由武汉市一医专家授课,课题分别为慢性肾病、神经内科疾病和皮肤病、骨创伤外科疾病。请卫生局发文,邀请市直、乡镇和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派人参加,规模每次150人左右。牵头科室:医务部,协助科室:市场开发部、供给保障部。
4、轮训、进修学习:继续安排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分批到武汉市一医轮训学习,每期2人,每轮3个月;择优选派12名临床医疗、医技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分批次送出。落实科室:医务部。
5、业务考试:每季度组织1次。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四周周五晚上,每次考试一小时,考场设在钟祥四中。第一季度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及院感知识,二至四季度考试内容为业务大课、院感知识、上级专家讲学(占40%)及科内业务学习(从题库抽取占60%)。考试成绩通报,无故不参加、不及格者按制度处罚。落实科室:
医务部。
6、知识竞赛:结合5.12护士节,与护理部联合开展1次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内容为卫生法律法、医疗核心制度及院感知识。2月底前编写下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和辅导。第一季度业务考试后按成绩择优组建参赛队(每队1名医生,2名护士)月底前组。4织参赛队预赛,最后确定9支参赛队进入决赛。
5月11日晚上组织决赛、颁奖。落实科室:医务部,护理部。
二、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康复医学科:
要积极总结病例,准备统计学数据及各种软件资料,在确保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验收达标的同时,创建湖北省中医重点专科。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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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科。
2、内科三病区、外科二病区要选定本专业研究课题并组织实施,积极准备病例及各种软件资料、统计数据,创建荆门市中医重点专科。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内科三病区、外科二病区。
三、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内科一病区要开展中西医结合疗法延缓慢性肾衰竭的临床研究,加强血液透析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血透室的最大效益。监督科室:
医务部,责任人:科主任。
2、内科
二、三病区要以建设卒中单元为重点,利用icu平台,依托康复医学科和脑外科,早期引入康复治疗,适时选择手术治疗,为脑卒中病人提供集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肢体康复、语言训练、心理康复和健康教育一体化服务,在本地区形成特色鲜明、技术领先、有影响力的重点专科。监督科室:医务部,责任人:科主任。
3、内科六病区要依托武汉市一医院,以建设皮肤科为重点,开展中药药浴、激光照射、红光、离子喷雾等多种手段治疗皮肤病,力争用1-2年时间在本地区形成有影响力的特色专科;监督科室:医务部,责任人:
科主任。
4、内科七病区要规范无痛电子胃镜诊断技术,开展电镜下治疗新技术,推广普及中药熏药法治疗脾胃病。监督科室:医务部,责任人:科主任。
5、康复医学科要在冬病夏治和冬令进补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监督科室:医务部,责任人:科主任。
6、外科一病区要积极拓展胃肠微创手术,开展单孔腹腔镜手术。监督科室:医务部,责任人:科主任。
7、妇产科要积极开展宫腔镜及检查技术。监督科室:医务部,责任人:科主任。
8、影像科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与解放军总医院医学影像中心合作,开展远程会诊,提高影像诊断水平。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影像科。
9、检验科要开展皮肤过敏原检测、皮肤病理斑粘试验、皮肤病检、前列腺抗体检测、糖类抗原检测。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检验科。
10、功能科要进一步拓宽彩超应用于临床诊断的范围,开展肌电图检查新技术。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功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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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室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些新技术新项目。
四、依法执业管理严格依法执业,加强对见习、实习、进修、试用期人员以及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的带教,切实做到依法执业,督导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参加执业考试,考分划线后在一周内核实确认,将名单报院务党务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资格者按制度处理。督导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
各科主任。
五、医疗质量管理
(一)持续改进医疗管理健全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度。
科主任为落实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凡不落实的追究科主任责任。督导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各科室主任。
2、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培训,所有医、技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成人基础生命支持操作技术,第一季度组织对临床、医技及新招聘人员进行成人基础生命支持操作过关考核,要求人人过关,不合格者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急救车辆、护理单元急救室必须按要求配齐急救药品、器械、卫材等,相关医、技人员必须掌握各种急救技能。监督科室:
医务部,落实科室:急诊科、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3、加强手术管理,严格手术审批,对有禁忌症、严重合并症、风险级别较高、重要辅检结果异常未会诊者,坚决予以拒批;强化术前讨论,把握手术适应症,严格执行医院出台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切口标识制度、术前确认制度及高频电刀操作规程等,严禁超能力手术,杜绝做错手术、开错部位以及非手术部位烧伤等事件发生。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手术室、外科系列科室。
4、加强急诊输血管理,在血源保障的前提下,检验科在收到输血申请及标本后,必须在四分钟内完成供血。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检验科。
5、严格执行围产期操作规程,细心观察产程,掌握剖宫产指征,防止产妇及新生儿死亡事件发生。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妇产科。
6、强化会诊转诊制度落实,急危重病人抢救会诊要及时,会诊意见要明确,有落实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有谈话签字记录;急诊转诊要迅速,原则上就近转诊,不能落实的追究科主任责任;会诊时发现的病历质量问题或分管院长和包保院长检查工作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详细记录在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确认,按制度处罚当事人,科主任负连带责任,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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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质控通报。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科室:临床各病区、急诊科。
7、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件、紧急情况、重要事项不能落实者,由科主任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院长和院长同时报告,特别紧急情况由当班人员直接报告。接到报告后,院领导和科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违者对科主任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者,当班人员下岗,科主任免职处理。监督科室:医务部,责任人:各科室主任。
(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和病情评估制度,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及常见疾病临床路径,切实提高首诊医师诊疗水平。
2、加强病历质量检查,每周四随机抽取2个科室检查在架病历书写质量及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按照《湖北省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xx版)进行检查评分,发现问题,均记录在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确认,按制度处罚当事人,科主任负连带主任,纳入当月质控通报。
落实科室:医务部。
3、每月15日随机抽取1个科室检查临床合理用药情况,凡是不对症滥用药者,按实际发生的药品费用处罚当事人,并处以科主任同等金额的罚款。落实科室:医务部。
4、各科主任及质控员要严把病历出科关,杜绝不合格病历归档。医务部每月15日随机抽取每位管床医生2份归档病历进行质量检查,对照《湖北省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xx版)进行检查评分;每半年开展一次病历质量评比,安排在6月及12月的15日左右被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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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300元、200元及100元奖励;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详细记录在案,按制度处罚,被评为丙级病历者,每份处罚当事人300元,科主任负连带责任,切实做到奖优罚劣,结果纳入当月质控通报。检查科室:医务部,落实人:各科室主任及质控员。
(三)强化医疗安全意识认真总结和汲取以往教训,抓住重点隐患整改,防范于未然。首诊医师和临床科主任要重点解决好病情评估不足的问题;手术病人要重点解决好高龄手术、小儿手术、麻醉合并症、超能力超条件手术、术中判断不清和解剖不明的盲目手术等问题;老年病人要重点解决好心、脑、肺等重要脏器突发意外事件致死的问题;孕妇生产要重点解决好围产期监测不规范、产程观察不到位、抢救不及时致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的问题;康复病人要重点解决好特殊治疗适应症掌握不准、方式方法使用不当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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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的问题;转运病人要重点解决好途中断氧、气道堵塞、床上坠落等事件发生的问题;精神病人要重点解决好因监护不到位导致越窗、跳楼、走失、互殴、自伤、自残、自死的问题;接诊醉酒、暴力致伤、吸毒者要高度重视,不得因医疗问题诱发纠纷事件。对违反制度及诊疗操作规程导致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按照医院制定的医疗安全问责制、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及临床病区科主任年薪制考核发放方案进行责任追究。监督科室:医务部,落实人:各科室主任。
五、加强投诉与纠纷处置建立通畅、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院醒目位臵公布班子成员及五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和工作职责,方便患者投诉。落实科室:院务党务部、医务部。
2、接到投诉后,应立即登记并及时调查处理,署实名投诉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一般问题应当场处理,立即答复;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投诉事项,在向投诉人做好解释的同时,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的投诉事项,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落实科室:院务党务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信息部、供给保障部。
3、每起投诉处理完毕后都要报院务党务部建立档案资料,定期对投诉情况进行归纳分类,从中发现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改正。落实科室:院务党务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信息部、供给保障部。
4、对违反制度及诊疗操作规程导致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按照xx年制定的医疗安全问责制进行责任追究。落实科室:院务党务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信息部、供给保障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