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是统计法制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维护党和国家利益、贯彻落实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维护统计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法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一)
卢长期从事政法工作,为中牟县法制建设、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抓制度,建机制,普治工作规范运行。为确保普法工作有序进行,卢起草,由县委、县委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考试的规定》等众多文件,使普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先后组织了全县4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和200余名政法干警的法律知识培训。
2、抓基础,树典型,普治工作遍地开花。一是不断完善了保障措施,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整体法律素质的目的。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众化普法学法活动。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了一批骨干,亲自带队深入到17个乡镇和部分重点乡村进行现场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法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二)
,毕业于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大专文化,现任管委会司法所所长。2019年参加工作在基层任职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强,勇于创新,尤其善于做群众工作,不管在什么位置上,都能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干好工作,为管委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默默无闻的做着贡献,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的领导的认可和好评,具体表现是:
一、勤于学习、自觉历练、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任职以来,能够自觉坚持党性锻炼,善于用党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持之以恒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用政策理论武装自己,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宏观上把握工作方向,微观处安排细致周到。
二、求真务实、主动出击、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
自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基层一线,热爱基层,任劳任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中去。特别是在担任司法所所长期间,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讲政治、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从工作大局出发,淡泊名利,宠辱不惊,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较好的履行一个基层司法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1、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防线
凭着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辖区百姓的满腔热情,始终脚踏实地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他常用“调解的是群众矛盾、调处的是干群关系”这句话来鞭策自己。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针对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民间矛盾纠纷频发这一客观事实。积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深入宣传《婚姻法》、《土地法》、《劳动保障法》、《安全法》、《治安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营造了广大农民、企事业职工学法、用法、依法的良好氛围。并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普法骨干培训班发放宣传资了1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3、做好矫正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矫正和帮教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既要耐心细致,又要有恒心,更要有宽厚包容的仁爱之心。由其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个特殊的群体,对他们的帮教,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帮助教育好一个社区矫正人员,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一份隐患。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对每一们人员都非常热情接待,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面加快他们自我改造,重新成为了社会有用之材。
三、以身作则,严格要求,用行动践行基层干部标准
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严于律已、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关心群众,对每一们当事人都能做到以诚相待,也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调解案件中,为人正派,公平公正,宣传法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待群众的矛盾纠纷高度负责,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努力使每一们当事人满意。在乡镇工作中,树立了良好的基层干部形象,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法治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三)
同志1981年参加工作,1989年调入市统计局,8月任法制科科长至今。同志不论在哪个统计岗位,都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特别是在法制科工作期间,更是认真钻研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在统计执法上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敢于同统计违法行为作斗争,较好地履行了法制工作职责。连年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并荣获全省统计系统“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和全省统计执法先进个人。
一、坚持学法
多年的统计工作实践,使同志深刻地认识到,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努力做好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是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的客观要求。从事统计工作近三十年来,她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统计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担任法制科长以来,她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规范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先后通学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法实施细则》、《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利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的机会,积极参加培训班,对统计专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共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顺利取得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和《统计执法检查证》。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法制骨干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增长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积极普法
同志在认真学法的同时,还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重要职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负责起草制定了《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法制学习、宣传文件和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各项活动,通过制作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展板和横幅,印制统计“五五”普法材料,召开法制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掀起普法活动的高潮。主动配合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一年一度的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中,《统计法基础知识》是必考课目之一,在我市每年组织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上,同志都要亲自备课授课,为学员讲授统计法基础知识,受到大家好评。目前,我市已累计有1644名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敢于执法
统计执法是统计法制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维护党和国家利益、贯彻落实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维护统计法律尊严的重要手段之一。不论是统计报表的催领、催报,还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查询,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同志都能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每年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同志都要负责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人员,办理检查许可证,并亲自参加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坚持依法立案处理。至,市统计局直接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262起,其中本人直接参于查处的案件在50起以上。所办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未发生一起错案,也未发生一起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和统计行政诉讼案件,并曾多次被评为全省统计系统优秀案卷,其中同志负责查办的卢氏县某学校瞒报统计资料案的案卷被评为全国统计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同志作为一名统计战线上的法制工作者,为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为维护统计法的尊严,为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勤奋努力,默默奉献,用近三十年的青春岁月,抒写了一名普通统计法制工作者的亮丽人生。